青岛市四方国家税务局非正常户证件失效公告
时间: 2011-05-31 来源: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青岛市四方国家税务局非正常户证件失效公告

                 20115月)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下列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已超过三个月,现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

                     

   青岛市四方国家税务局

     2011531

税务登记证号码

纳税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发证日期

非正常户认定时间

主管税务机关名称

370205794008265

青岛正新新贸易有限公司

纪义寿

2006.10.11

2011.2.28

 

青岛市四方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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