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春节刚过,青岛市国税局举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山东天鸿贸易公司有重大偷税行为,并提供了比较明确的线索。案情就是命令,市国税局稽查局立即派出检查组对该公司进行专案稽查。
税务稽查人员首先调阅了该公司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资料,发现山东天鸿贸易公司系国有企业,主要从事服装的批发、零售业务,是某著名服装品牌的山东地区总代理,增值税一般纳税额人,公司负责人王某。该公司2003年申报缴纳增值税9.44万元,申报缴纳地方各税1.48万元,与其年销售额过千万元的规模明显不符。
企业四招反稽查,税务稽查首轮失利
2月17日,稽查人员来到该公司进行实地检查。接待稽查人员的公司员工孙某称经理出国、会计退休,账簿不在公司,无法接受检查。
稽查人员心想,又遇上软钉子了,近年来总有这样的个别企业,编造出种种理由妄图逃避税务稽查。但是正所谓百密一疏,就在公司员工暗自得意的时候,稽查人员意外发现了该公司进货单、出库单、销售报表等资料一宗,几张要求江苏某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函,以及在同一地址注册的青岛某贸易公司、青岛某工贸有限公司两个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稽查人员当即决定将上述资料带回税务机关审查。
就在这时,该公司业务经理聂某(经理王某之妻)提出帮助搬运这些资料,稽查人员同意后,聂淑霞却趁稽查人员不备携带资料逃离现场。
税务机关将以上情况立即通报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派人与稽查人员于当日下午再次来到该公司时,该公司大门已是大门紧锁。
2月18日,稽查人员到该公司的开户银行进行查询,发现其账户存款已于17日被全部提走。
第一轮较量就这样结束了,企业先是以负责人不在家、会计退休为名阻挠税务检查,后又携资料逃跑,为了彻底躲过税务稽查,不仅关了公司大门而且卷走所有银行存款,四招反稽查手段让税务稽查人员一无所获。但通过这一轮较量,稽查人员进一步确认该公司必然存在重大偷税行为。经过周密计划后,一个彻查该公司涉税违法行为的方案开始实施。
税务稽查五招出手,偷税事实现形
由于该公司拒不提供纳税资料,且在被检查时转移资金,有重大偷税嫌疑,稽查人员于2月19日按照法定程序将其所有银行账户冻结,通知其主管税务机关立即停止向其发售发票,通知与其有业务往来的十四家商场暂停支付货款。
3月3日,稽查人员再次来到该公司,公安人员对其办公场所进行了搜查,从而取得该公司2003年4月至8月开具的《商品调拨单》31本及1998年至1999年间该公司取得的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65份。
富有戏剧性的是,就在此时,公司负责人王某因其它刑事犯罪被刑事拘留。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稽查人员从该公司的主管国税机关调取了其2003年度纳税申报资料。经过对这些资料统计分析,得知该公司共领购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11本275份,已全部对外开具,销售收入为888.7万元。
通过对31本《商品调拨单》分析,依法询问该公司负责开具《商品调拨单》的财务人员,并调查了相关单位,确认该公司至少有293.7万元销售收入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申报纳税。
另外,通过查询该公司银行账户资金往来,发现该公司在青岛国货城阳购物中心、青岛国货新世纪购物中心等商场租赁柜台销售服装,共取得收入104.7万元未开发票。该公司开具给青岛某贸易公司等三单位的《青岛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发票金额6.3万元。
经过大量调查取证和深入分析后,市国税稽查局确认该公司在2003年至少实现销售销售收入1293.5万元,减去其已申报的910.7万元,至少还有382.7万元的销售收入未申报纳税,少缴税款55.6万元。
据此,市国税稽查局依法做出决定:追缴税款55.6万元,并处罚款115.2万元。由于其偷税额巨大,因此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同时,由于该公司未按规定保管账簿、未按规定开具、领购、保管发票,且经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情况下仍未改正,分别处一罚款1万元,共计4万元。
以上决定作出后,由于该公司账户内没有任何资金,执行难度较大。为了将200多万元税款、滞纳金合罚款执行入库,稽查人员亲自陪同该公司工作人员到有关税务机关为其代开销货发票,并到购货单位收取款项后,监督其将款项缴入已被税务机关冻结的账户内,在严密的监管措施下,该公司税款、滞纳金和罚款200余万元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缴入国库。
偷税的代价也是惨重的,该公司的偷税行为被查处后,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取消,如今只能领购普通发票,发票开具最高额也被限制在1000元以内。同时由于该公司信誉扫地,资金紧张,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一个往日年销售额过千万元的公司,如今却成为税务监管中的非正常户,正常经营难以为继。偷税不仅没有带来任何经济利益,反而落的如此境地,这也给那些妄图偷逃国家税款的人再次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