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青岛市国税局稽查局把查处涉税大要案作为稽查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贯彻大要案报告制度和督办制度,与公安机关建立规范的案件移交机制,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合作,大要案查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共有14名涉税犯罪嫌疑人获有罪判决。
已宣判的14人涉及2002以来查处的11起案件,涉及偷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罪名,有4起案件涉及两个以上的罪名,涉案嫌疑人被数罪并罚。14人中,有3人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分别是犯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柯桂标、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偷税罪的孙文松、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缪志雅,另外还有1人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2人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其余8人被分别判处2-3年有期徒刑。
1.柯桂标、郑楚招、刘海坚,均为青岛华尔佳商贸公司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被告人,因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0年、8年。
2.孙文松,青岛邯南物资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被告人,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偷税罪,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
3.王玉臣,青岛邯南物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偷税罪,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8年;
4.刘玉钦,青岛鑫聚源经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偷税罪,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5.余明,青岛梅瑞经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偷税罪,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6.杜巍,青岛市市南伏龙实业公司经理,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7.缪志雅,青岛林升商贸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被告人,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8.黄克强,青岛崂山黄海运输有限公司经理,因偷税罪(全国第一起车辆购置税偷税案),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9.杨健,青岛健和医学仪器公司经理,因偷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10.张秀明、张臣,青岛通顺达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被告人,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