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益青味精有限公司发出产品未作销售偷税案
时间: 2008-09-11 来源:

青岛益青味精有限公司是青岛味精厂与诸城市兴贸玉米开发有限公司成立的合资企业,主要生产各种纯度的味精产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青岛市国税局稽查局于20026月对该单位199811日至2002531日缴纳增值税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如下问题:

() 19981月至20016月将部分产品直接发出,未作销售,未申报缴纳增值税420.01万元;20007月,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清算组销售部分产成品和原材料,用于安定下岗职工,实现应交增值税63.11万元,但未申报缴纳;

(二)1999312日以虚开的运输发票作帐,分摊部分销售费用,同时抵扣进项税款2.79万元;

(三)因资金困难,欠缴增值税179.49万元。

以上共计构成偷税485.91万元,欠税179.49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条款,对该单位作出了税务处理决定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追缴增值税665.40万元,加收滞纳金367.22万元,罚款420万元,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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