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未申报且催报文书无法送达户责令限改公告
时间: 2011-05-24 来源: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20114月未申报且催报文书无法送达户责令限改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现责令未按规定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下列单位,于公告发布30日内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逾期仍未办理的,所持税务登记证件和结存的发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作废处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序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名称

发布单位

1

370205198410152019

市北区迷尚彩装服装批发部

马  骏

市北国税

2

370205198810036543

市北区原尚服饰店

朱晓霞

市北国税

3

370226660301042

青岛市市北区老百姓便民店

侯丽敏

市北国税

4

370203198203280015

市北区起政兴华电脑经营批发部

生汉政

市北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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