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您们好!值2008年中秋、国庆佳节来临之际,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向全市广大纳税人致以节日的问候和诚挚的祝福!
多年来,广大纳税人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大力配合国税机关的税收征管工作,使我局的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在此,感谢您为青岛经济建设作出的巨大贡献,感谢您对我们国税工作的大力支持!
青岛市各级国税机关遵循“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坚持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征管效能和税法遵从度为目标,以信息化为依托,努力建设内容丰富、手段先进、成本低廉、保障完备、高效便捷的综合服务系统,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特别是2005年以来,我局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行阳光办税、公开办税,坚持用公开促进公平,以透明保证廉洁。目前,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将与纳税有关的事项全部对外进行公开。这样,既可以提高您的办税效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您明白交税、交明白税,同时也是我们国税机关增强执法和服务工作透明度,从源头上预防税务人员违法违纪的一项有力举措。您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获得相关涉税信息:
1、12366业务咨询电话和各基层局公布的业务咨询电话,随时受理纳税人通过电话提出的国税政策咨询。
2、青岛国税互联网站(www.qd-n-tax.gov.cn),及时公布最新的税收政策、涉税公告、纳税指南、审批程序辅导等全面的纳税服务内容。
3、《青岛财经日报》每月1号设“国税公报”专版,公开重要的税收政策、申报期限调整、欠税公告、验证换证公告等事项。
4、各基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有导税服务人员,负责面对面的答复纳税人咨询。
5、各基层国税局都在办税服务厅摆放了办税明白纸,常用的办税程序都有专门的内容介绍,纳税人可以自由免费取阅。
6、各基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设置通告栏,及时发布重要的公告事项。
7、青岛有线电视台的数字电视国税频道,定期发布有关税收信息。
8、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的全国性媒体,例如:中国税务报、国家税务总局互联网站(www.chinatax.gov.cn)等;山东省国税局主管的全省性税收宣传平台,例如:山东省国税局互联网站(www.sd-n-tax.gov.cn)。
在中秋、国庆佳节来临之际,我们郑重向您告知并公开我们的纪律规定:税务人员不准接受纳税人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不准到纳税人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准利用职权向纳税人借钱借物和无偿占用其他财物,不准参加纳税人邀请的各种庆典及外出考察、参观等活动。
您的配合与监督是对国税工作最有力的支持。我们恳请广大纳税人协助国税机关加强对税务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与我们一起营造纯洁、透明、和谐的征纳环境。
举报投诉电话:83891269(市局监察室)或12366。
最后,衷心祝愿全市纳税人事业兴旺,幸福安康!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2008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