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和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延安三路236号;邮编:266071;电话:83931265;传真:83931256;电子邮箱:qdgs@qd-n-tax.gov.cn)。
一、概述
2008年,青岛市国税局在上级税务机关和青岛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突出从“加强领导、完善制度、突出重点、促进工作”四个方面,点上突破,面上推进,全面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落实,收到了初步成效。2008年,市局办公室被青岛市政府授予“2008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办公部门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整个工作的全局中去考虑和把握,作为全市国税系统年度重点工作项目,列出工作配档表,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和工作标准,由督查部门对完成情况进行阶段性跟踪督查。一是充实健全了组织机构,局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为此项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加强了工作调研和交流。局领导经常带队深入基层和纳税人,广泛征求基层单位对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摸清问题;充分了解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纳税人对涉税政府信息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需求,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同时,还以经验交流现场会的形式,在系统内积极推广部分单位行之有效的做法,有力推动了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加强了培训。组织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认真学习了《条例》及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强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同时,还特别就公开事项、操作流程等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不断提高了广大国税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必要能力。
(二)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我局根据《条例》和上级的要求,结合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基层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操作流程(试行)》、《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基层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暂行规定(试行)》、《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税收业务文件公开操作流程》、《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管理公开操作流程》和《青岛市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等9项制度。上述制度分别从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流程、渠道、时间、监督考核等方面分别做了详细规定。
(三)加强了监督考核。我局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社会评议等要求,探索创建了监督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到年度全系统的绩效考核。
一是明确了监督的方法。主要采取内部监督与外部评议、平时抽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二是明确了监督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情况、公开制度、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形式、公开效果6个方面。
三是明确了考核的内容和标准。主要包括8个方面: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情况、制度机制建立健全情况、主动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方式建立完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完整情况、发布及时性和实效性等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与责任追究情况。考核标准是:组织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准确完整;公开形式完备,运维正常;公开时间落实,按时及时;公开制度完善,机制健全;公开效果显著,满意度高。
四是明确了责任追究。明确了对6种情形的行为,予以责令改正或者依法依纪给予处分。
2008年底,市局对全市13个基层局的政府信息开展情况进行了考核,重点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情况、组织机构情况、依申请公开底稿是否规范3个方面,以及减免税、稽查(检查)、出口退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个体定税和发票增量增额等6项事关纳税人切身利益的涉税事宜的办理结果督查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考核,找出了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2009年进一步改进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1.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对照《条例》的规定,我局进一步梳理了已经纳入政务公开的内容,清理《条例》实施前产生的信息,确认能否公开,凡是依法应该公开,以前没有公开的内容,一律纳入公开的范围,并据以制定了详细的公开目录,明确了19大项需要公开的内容,要求各相关部门做好有关信息的及时发布工作。
2. 公开的内容突出重点。在主动公开方面。能够按照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等,能够针对纳税人的需求,及时公开相关税收政策、最新公文、办税指南、廉政规定、举报电话等内容。其中,我局还重点加强了对减免税、出口退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个体定税、稽查查前查后结果、增值税专用发票增量增额6项执法结果、执法过程的公开,收到了良好的公开效果。在依申请公开方面,把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电话、申请表、受理程序等内容及时在外部网站进行公开,便于纳税人随时提出申请。2008年,受理1期依申请公开,按规定及时给予了回复。
3.建立规范、时限明确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分别就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流程明确了具体的责任部门、流转的时限、保密审查要求等。
一是主动公开流程主要从税收业务公开和行政管理公开两个方面分别予以明确:税收业务公开主要对包括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制度和办税指南等7项内容在内的税收业务类信息,明确了各业务部门与信息公开职能部门公开操作流程,确保依法应公开的税收业务类文件在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或更新;行政管理公开操作流程,主要对包括干部选拔任用、财务支出、基本建设、政府采购情况等12项内容在内的行政管理类信息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和责任部门等逐项进行了明确。
其中,我局特别规定凡是需要向社会公开的规范性文件,都要有“文件解读”或者“政策解读”,便于纳税人正确理解和把握文件精神,利于纳税人操作。同时,在正式发布这个环节还注明是否“对外”,标注“(发布)”的,我局办公室应在文件封发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该文件转内部网站,内部网站管理人员自收到文件后2个工作日内必须将文件发至规定的对外公开平台。
二是明确了市局机关和基层局“两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流)程,不仅严格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归口管理部门和各业务部门在依申请公开中的职责,而且将依申请公开工作细化为受理、办理和答复等3个阶段,并分别明确了各阶段的操作流程和完成时限,以确保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依法有序进行。
三是明确了各个环节的时限。突出强调了信息公开的时限,做到日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突发性工作随时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为了保证社会各界能够及时、便捷地获取信息,我局建立了8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式,按照责任部门、发布时间、文书流转、信息发布等环节逐一方式进行了操作流程规范和细化,使每一种公开方式都能顺畅有序实施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依托4个网站。主要依托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青岛国税频道、青岛政务网-市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青岛传媒网数字电视数字国税。对需要公开的信息,都同时在各个网站上予以公开。
二是依托办税服务厅。主要包括办税服务厅中的触摸屏查询系统、办税明白纸、涉税公示公告栏、大屏幕显示器等方式。其中,对纳税人普遍使用的“办税服务纸”,规定其内容着重列明贯彻落实上级税收政策法规和税收执法权运行的规定、制度、办法和流程等,使纳税人每拿到一张“明白纸”,就全程“明白”一个办税事项或一项税收执法权的全部操作;对触摸屏式查询系统,其内容设置涵盖重点发布的信息内容。
三是依托新闻通报会及各类新闻媒体。针对我局刚出台的税法援助制度等5项纳税服务措施,专门召开了新闻通报会,收到了很好的公开效果。先后围绕纳税服务新举措、出口退税等内容3次组织参加了市政府政务网在线访谈活动,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情况。通过市政府金宏网收到1期依申请公开。
(二)对依申请公开信件的处理情况。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后,立即与申请人取得了联系,进一步了解对方的需求,经过了解查询后,该申请人依申请公开的内容需要由地税局给予答复,我们及时分别以书面形式和电话形式告知申请人需要向地税局提出申请,并告知地税局的受理电话。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收费。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无。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和处理结果。无。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到位。有的单位、部门和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现实意义、精神实质以及工作方法还没有更好的理解和把握,对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还较少,部分工作人员的工作技能还不够熟练。
2.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政策查询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对一些税收政策、最新业务文件、执法过程和结果的公开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大。
3.制度有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虽然我局已经制定了一系列制度,但是随着政府信息公开的逐步深入,随着纳税人需求的不断增加,现有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二)2009年的工作打算
2009年,重点发挥好政府信息公开在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和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一方面进一步做好主动告知。进一步梳理需要对外公开的各类政策和文件,重点起草好政策和一些文件的“政策解读”和“操作指南”,发挥好公开促进纳税服务的作用。
2.进一步明确需要公开办税过程和结果的执法项目。对现有的执法项目进行梳理,重点对纳税人比较关注的执法项目进一步明确公开的时限、公开的程度、公开的责任部门,形成规范的意见,便于各级遵照统一落实,逐步发挥好公开促进执法规范、和廉政建设的作用。
3.发挥好外部网站的依托作用。把外部网站作为公开的主要载体,进一步改进、完善公开栏目设计,重点在政策查询、办税指南、“政策解读”和“操作指南”、执法结果的公开等方面做好公开,提高公开的实效。
4.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重点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引导标语,告知纳税人国税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渠道等,便于纳税人了解和查询。
5.组织开展培训工作。组织全系统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一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认识水平和工作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