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及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通知
 
关闭
时间: 2009-10-12   来源:
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的通知精神,市国税局已对网上申报系统(包括客户端软件和互联网免费网页方式)中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功能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10月起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正式启用2008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和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的申报功能,纳税人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包括客户端软件和互联网免费网页方式)进行上述申报表的申报。
    二、2008年度关联业务往来申报的范围是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交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申报截止期限为2009年11月16日;2009年第三季度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的申报期限为2009年10月27日。
    三、使用远程客户端软件系统申报的纳税人在申报前应先进行软件升级,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您的软件服务单位联系解决。咨询电话:青岛高校信息产业有限公司,85761188、80979999;青岛荣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85938188;青岛和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5950655、85950855;青岛航天信息有限公司,4006180186;青岛金天祺科技开发有限公司,82710108。
    四、使用互联网免费网页方式申报的纳税人(尚未开通网页申报功能的纳税人需事先到办税服务厅申请开通),通过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网站中“我的办税厅”进行申报。
    五、未开通网上申报功能的纳税人自愿选择以下申报方式:与软件服务单位联系购买客户端申报软件;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通互联网免费网页申报资格;通过中介机构进行代理申报;可填制纸制报表上门手工申报。
    六、请纳税人按照公告通知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申报。
    如果遇到疑难问题请拨打国税咨询热线12366,

     或直接与城阳国税局政策法规科联系,联系电话:87868313。

 

                                                  青岛市城阳国家税务局

                                                   200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