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南国家税务局局长与纳税人的在线访谈实录
时间: 2010-03-02 来源:
主持人
2010-03-02 15:41:33
向主持人提问:各位网民朋友,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在线嘉宾访谈就到这里。对于网民朋友提出的问题,访谈结束后可以在青岛国税互联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中查阅访谈实录;如果朋友们有新的问题,可以随时登录青岛国税互联网站(www.qd-n-tax.gov.cn)的“纳税咨询”栏目提交。感谢朋友们的热情参与,感谢王局长。
市南国税局局长王钟明
2010-03-02 15:42:16
各位网友,非常感谢大家的参与,刚才各位提出的很多问题,使我们深受启发,也对我们今后改进工作有很大的帮助。在此,衷心希望各位网友能够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局工作,通过网络或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继续提出意见和建议,经常与我们沟通交流,共同促进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谢谢!
@王会计
2010-03-02 15:30:01
向市南国税局局长王钟明提问:局长,您好,国税发2010年18号文说外国企业代表处的核定利润率不低于15%,请问青岛有什么新规定?
市南国税局局长王钟明
2010-03-02 15:40:12
您好,我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规定执行,近期将下发相关文件贯彻总局意见,具体情况请您留意我局外网.
@迷糊
2010-03-02 15:29:25
向市南国税局局长王钟明提问:我有张数量为602480只的货物进项票要做分批单,问题一:12月份出口数量是564480只,余下的38000只下次出口,我是不是要做一张564480的分批单,一张38000的分批单啊?  问题二:进项票放在12月申报数量为564480退税资料里,那申报余下的数量时,就不用附进项票了吧?还是附一张它的复印件?  问题三:我打印出分批单后,是不是也要生成U盘申报?
市南国税局局长王钟明
2010-03-02 15:31:05
您好,问题一,做564480的分批单一式两份,余额为38000。问题二,申报余下的数量出口退税时需要附进项票复印件。问题三,分批单为纸制单证,不需要生成数据盘申报。
@辣蛤蜊
2010-03-02 15:13:01
向市南国税局局长王钟明提问:局长你好,听说手写发票要取消了,以后改为电脑开具,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去办?
市南国税局局长王钟明
2010-03-02 15:29:25
您好,按照《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网络发票管理系统的通知》(青国税发〔2009〕149号)精神,我市自2009年8月起,在全市使用普通发票的纳税人中免费推广应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即纳税人通过互联网下载票源、上传数据,使用计算机开具、打印的方式开具各类普通发票。新版发票自2009年7月启用。自2010年7月1日起,手工版《山东省青岛市工业统一发票》、《山东省青岛市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山东省青岛市修理修配统一发票》只保留百元版,纳税人领购的万元版发票可继续使用到2009年12月31日,领购的千元版发票可继续使用到2010年6月30日。纳税人领购的原《山东省青岛市农业产品收购统一发票》、《山东省青岛市出口商品专用发票》、《青岛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统一发票》可继续使用到2009年12月31日。《青岛市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销货清单》不再统一印制,纳税人领购的原《青岛市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销货清单》可继续使用到2009年12月31日。需要使用网络发票的纳税人,先到技术服务单位参加培训,培训完毕后完毕后,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发票领购簿》、经办人身份证明、单位公章和发票专用章、U盘,以及尚结存的手工发票,到大厅发票窗口对现有手工版发票进行清理缴销。并填报《纳税人票种核定审请表》,进行电脑版普通发票的核定。
@会飞の魚
2010-03-02 15:26:44
向市南国税局局长王钟明提问:你好!我是新办外贸企业,第一次申报退税,有个问题请教一下。我公司2010.01出口,2010.02申报出口退税,请问:1、进入系统时当前所属期录入201002?2、录入明细时,申报年月也为201002,对吗?3、核销后才能生成退税款吗?再去税局打印退税申请书吗?谢谢
市南国税局局长王钟明
2010-03-02 15:28:34
问题1和问题2录入201001,问题3核销后在其他信息通过后可生成退税款。
@囧
2010-03-02 15:12:10
向市南国税局局长王钟明提问:我听说核定征收的企业今年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20%的税率了,请问是这样吗?
市南国税局局长王钟明
2010-03-02 15:26:53
您好,根据《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八款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待遇,应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
@100V
2010-03-02 15:13:55
向市南国税局局长王钟明提问:你们大厅门口的自助办税的小亭子怎么用啊?
市南国税局局长王钟明
2010-03-02 15:24:35
您好,近期,市南局在办税服务厅门口设置了2台户外自助办税终端,可以24小时为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防伪税控抄税、纳税申报、发票验旧、涉税查询等涉税业务。您只需要到办税服务厅的9号窗口开通一个授权卡,就可以使用我们为您提供的自助办税终端了。
@小林
2010-03-02 15:17:24
向市南国税局局长王钟明提问:局长你好,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汇算清缴是否是先在网上申报,然后到税局提交材料?请问要到提交哪些材料?
市南国税局局长王钟明
2010-03-02 15:22:58
您好,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可以在网上申报,申报后只需要到办税服务厅二楼管理科窗口提交您的纳税申报表即可.
@李会计
2010-03-02 15:09:59
向市南国税局局长王钟明提问:王局长,你好!老板出国发生的差旅费是外币结算的,我们应该用什么汇率来进行记帐呢?
市南国税局局长王钟明
2010-03-02 15:19:44
您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如下:第一百三十条 企业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终了汇算清缴时,对已经按照月度或者季度预缴税款的,不再重新折合计算,只就该纳税年度内未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部分,按照纳税年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李会计
2010-03-02 15:07:33
向市南国税局局长王钟明提问:向市南国税局局长王钟明提问:局长,你好!我公司是市南的新办商贸企业,目前公司还未买车,只好先用老板的车为公司办理业务,请问:所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费等车辆费用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吗?谢谢!市南国税局局长王钟明:2010-03-02 14:45:58您好,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非本公司车辆必须与公司签定租赁使用合同后发生的相关费用方可以税前抵扣.接着咨询一下:我们双方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就可以吗?不用去税局办理什么手续吧?谢谢!
市南国税局局长王钟明
2010-03-02 15:10:26
您好,您只要签定合同就可以,但是要提醒您,您所发生的费用必须是与您公司的生产经营相关的费用才能据以税前列支.
@深度
2010-03-02 15:03:56
向市南国税局局长王钟明提问:请问王局长,有关具体的所得税汇缴方面的政策咨询电话,能否给公开一下?最好把其他咨询电话一并告诉吧,谢谢!
市南国税局局长王钟明
2010-03-02 15:07:21
您好,我们的汇算清缴咨询专线电话于2010年3月1日开通管理一科电话 15666523929 管理二科电话 15666523930 管理三科电话 15666523931 管理四科电话 15666523932 个体科电话 15666523933 相关税源管理科室联系电话:税源管理一科(重点税源):83931330 税源管理二科(中小税源):83931101 税源管理三科(中小税源):83931665 税源管理四科(中小税源):83931359 税 政 科:83931313 办税服务厅咨询电话:88852366 税收政策咨询电话:82702366
@一纳税人
2010-03-02 14:49:31
向市南国税局局长王钟明提问:今年所得税年报还开汇缴会吗?
市南国税局局长王钟明
2010-03-02 14:55:27
您好,今年我们主要主要通过发放政策汇编、外网政策发布、电话咨询、日常咨询、税企邮箱等形式进行所得税年度申报的辅导培训。
@放飞心情
2010-03-02 14:43:22
向市南国税局局长王钟明提问:我是去年12月办的企业,今年1月份收到你们的短信提醒,提示我应该申报去年4季度的所得税,首先感谢你们的提醒,让我避免了迟申报。另外我想问一下每年都是什么时候要进行申报呢?如果忘记了,还能收到你们的短信提醒吗?
市南国税局局长王钟明
2010-03-02 14:50:20
您好,现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报期限为每个月度终了后的15日以内,小规模纳税人为每个季度终了后的15日以内。所得税除了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是在每个月度终了后的15日以内申报外,其他按季度核定税种的纳税人都是季度终了后的15日内申报。我们会在每个申报期结束前的一至两天为尚未办理当期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发送短信提醒。在这里也提醒广大纳税人一定不要忘记按期进行申报。
@李会计
2010-03-02 14:43:04
向市南国税局局长王钟明提问:局长,你好!我公司是市南的新办商贸企业,目前公司还未买车,只好先用老板的车为公司办理业务,请问:所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费等车辆费用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吗?谢谢!
市南国税局局长王钟明
2010-03-02 14:45:58
您好,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非本公司车辆必须与公司签定租赁使用合同后发生的相关费用方可以税前抵扣.
@爱吃兔子的萝卜
2010-03-02 14:38:55
向市南国税局局长王钟明提问:你好局长,我以前一直是用的高校的申报软件,现在听说有种免费的软件,我想问一下应该怎么获得这种免费的软件呢?
市南国税局局长王钟明
2010-03-02 14:41:19
您好,请您到办税服务厅填写《网页方式申报纳税申请表》并提交一份跟银行签订的《代扣税款协议书》,由大厅工作人员给您提供一个密码,您凭借这个密码和您的税号登陆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网站上的我的办税厅就可以使用免费的网页申报方式进行申报了。
@asdf
2010-03-02 14:32:15
向市南国税局局长王钟明提问:王局长你好,我听说市南国税局已经取消管理员了,我想知道以后没有管理员了的话,遇到问题应该找谁解决呢?
市南国税局局长王钟明
2010-03-02 14:34:06
您好,首先提示您我们并没有取消管理员,而是开展了完善专业化税收征管体系的试点工作,对税源管理科室职能以及审核审批事项受理程序和部门进行了相应调整,为方便广大纳税人办理相关涉税事宜,我现在将主要变化内容为您介绍如下:一、集中开展专业化审核审批我们按照市局要求,将审核审批事项按照受理、核查、终审环节进行分离,成立税政科,主要负责减免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额、年审年检、延期申报等审批、备案涉税等事项的实地审批核查工作。二、规范税收管理员职责税源管理科室内部进行三类专业岗位的分工,分别为综合业务、户籍管理、监控评估三类专业岗位,其中:综合业务岗位负责贯彻税收政策、处理涉税文书、业务档案管理等综合性事项。户籍管理岗位负责户籍监管、税收调查、信息维护、催报催缴、清缴欠税、待办事宜和面向纳税人的业务辅导、政策宣传等日常基础征管工作。监控评估岗位负责对纳税人申报真实性、发票使用、减免和备案等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性监控和简易化评估,并负责落实核定征收的工作。各税源管理科室分别在办税服务厅二楼设立专门管理服务类咨询窗口,负责解答受理纳税人提出各种涉税事宜。三、开展专业化的办税服务办税服务厅设立三类窗口,包含税收征管的各项业务:一是大厅原征收类服务窗口(一楼),二是管理服务类窗口(二楼),包括税源管理、审核审批受理以及出口退税,三是协调服务监督类窗口(二楼)。
主持人
2010-03-02 14:28:30
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欢迎来到青岛国税互联网站在线访谈节目。今天访谈嘉宾是市南国税局王钟明局长,主要就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体系,以及有关涉税事宜和问题进行网上在线交流。王局长欢迎您,请先跟我们网民朋友打个招呼。
市南国税局局长王钟明
2010-03-02 14:29:24
各位网友,下午好!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登录青岛市国税局的这期在线访谈节目,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多年来对市南国税工作的支持、配合和理解。我是市南国税局王钟明,很高兴通过《在线访谈》这个节目与大家在网上进行交流。自09年11月,市南国税局按照总局、市局推进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监督制约的总体工作要求,开展了完善专业化税收征管体系的试点工作。下面我就新的征管模式进行简要介绍:完善专业化的纳税服务体系一是按照市局办税服务厅咨询、综合、发票三类业务窗口的设置、职责、流程和服务标准,统一各类服务设施功能,实现办税服务厅的无差异化服务。二是继续强化办税服务厅集中服务的功能,由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纳税人主动发起的涉税事项,使办税服务厅成为纳税人与各业务部门联系的枢纽。三是积极拓展咨询窗口服务功能。结合市南实际,办税服务大厅咨询类窗口在原有服务功能基础上,增加管理服务以及协调服务功能。完善专业化的税源管理体系税源管理部门分为日常监管(税源管理科)和审批核查(税政科)两类。一是负责日常监管的税源管理科室内部分为综合业务、户籍管理、监控评估三类专业岗位,其所属的税收管理员突出日常监管职责;二是集中开展专业化审核审批,将审核审批事项按照受理、核查、终审环节进行分离,成立税政科,主要负责减免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额、年审年检、延期申报等审批、备案涉税等事项的实地审批核查工作。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税政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税源管理一科、二科、三科、四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湛山税务分局一科、二科、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诚挚地欢迎网友就我局征管改革工作及其他涉税事宜,提出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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