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伟副局长在线访谈实录
时间: 2010-04-06 来源:
主持人
2010-04-06 15:40:54
各位网民朋友,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在线访谈就到这里。对于网民朋友提出的问题,访谈结束后可以在青岛国税互联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中查阅访谈实录;如果朋友们有新的问题,可以随时登录青岛国税互联网站(www.qd-n-tax.gov.cn)的“纳税咨询”栏目提交。感谢朋友们的热情参与,感谢华局长!
华伟副局长
2010-04-06 15:42:11
感谢网民朋友的支持。刚才各位提出的很多问题和意见,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有很大的帮助。我们将继续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专业化纳税服务体系,实现征纳双方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在此,衷心希望各位网友能够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国税工作,通过网络或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多提意见和建议,经常与我们沟通交流。谢谢大家!
@普通人
2010-04-06 15:27:00
向华伟副局长提问:看到了“保密权”的内容,我们的纳税信息一定能够得到保密吗?
华伟副局长
2010-04-06 15:28:19
根据《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 (国税发〔2008〕93号)的规定:对于您的涉税保密信息,我们应依法为您保密。除下列情形外,不得向外部门、社会公众或个人提供: 1.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予公布的信息; 2.法定第三方依法查询的信息; 3.您自身查询的信息; 4.经您同意公开的信息。我们对下列单位和个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对您的涉税保密信息进行的查询应在职责范围内予以支持。具体包括: 1.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的办案查询; 2.您对自身涉税信息的查询; 3.抵押权人、质权人请求我们提供您的欠税有关情况的查询。并且,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履行职责的需要,我们可以披露您的有关涉税信息,主要包括: 1.根据您的信息汇总的行业性、区域性等综合涉税信息; 2.税收核算分析数据; 3.纳税信用等级; 4.定期定额户的定额等信息。
@一点水
2010-04-06 15:13:08
向华伟副局长提问:听说你们要改革了,办税服务厅的业务有什么变化吗?
华伟副局长
2010-04-06 15:17:17
近期,国税系统将完善专业化税收征管体系建设,在办税服务厅对纳税人主动发起的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办税服务厅将成为纳税人与税务内部各专业部门联系的枢纽。对于纳税人主动发起的涉税事项,统一由办税服务厅受理。受理后,对不需要实地审核的审批事项直接由办税服务厅即时办理,对需要实地审核的事项交由税政部门审核后办理,并由办税服务厅统一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纳税人直接面对办税服务厅的咨询、发票、综合三类业务窗口及自助办税终端办理涉税业务,无须多头奔波。其中,涉税问题咨询对应咨询窗口,发票类事宜对应发票窗口,纳税申报、涉税文书和其他涉税事宜对应综合窗口。
@胶南纳税人
2010-04-06 14:53:51
向华伟副局长提问:华局长,当我打开青岛国税局互联网站(www.qd-n-tax.gov.cn)“我的办税厅”进行申报时,提示的是“对不起,您没有操作该功能的权限!”,请问为什么?
华伟副局长
2010-04-06 15:10:21
操作该功能需要事前按照《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网页方式申报功能的通知》(青国税函〔2008〕234号)的要求,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综合窗口进行申请,税务机关将为您设置初始申报密码,方可使用。办理申请时您应携带身份证件,税务登记副本,当场填写表格即可(需盖章)。为方便纳税人,经过我们技术优化,纳税人在正确完成银税协议维护设置后,即可使用网页申报功能。
@大春
2010-04-06 14:54:34
向华伟副局长提问:我公司按核定征收方式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问能否享受有关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华伟副局长
2010-04-06 15:02:34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规定,实行核定征收方式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优惠政策,同样也不能享受其他涉及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阿峰
2010-04-06 14:54:09
向华伟副局长提问:我单位购买部分在旅游景点行驶的以储备电能为动力的电瓶车,请问是否征收车辆购置税?
华伟副局长
2010-04-06 14:57:32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电车是指:以电能为动力,由专用输电电缆线供电的轮式公共车辆和以电能为动力,在轨道上行驶的公共车辆。不包括以储备电能为动力的电瓶车。因此,你单位购买的以储备电能为动力的电瓶车不征收车辆购置税。
@dd
2010-04-06 14:46:19
向华伟副局长提问:我看到过你们的宣传材料,十多项权利很好,可是在具体办税过程能得到保障吗?
华伟副局长
2010-04-06 14:48:46
如果您的权利得不到实现时,可通过以下渠道维护您的权利: 1.青岛国税局12366热线电话; 2.12366局长在线。青岛国税局局长每周三上午10:00至11:00在12366在线接听电话; 3.青岛国税局互联网站(www.qd-n-tax.gov.cn)首页“局长信箱”、“投诉举报”、“税法援助”和定期开通的“在线访谈”; 4.国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咨询台; 5.国税机关政策法规部门的税法援助: 6.行政效能投诉电话(市局投诉电话:83891269)。
@dd
2010-04-06 14:37:45
向华伟副局长提问:听说税务局出台了保障纳税人权益的制度,是怎么回事?
华伟副局长
2010-04-06 14:43:00
为便于您全面了解纳税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帮助您及时、准确地完成纳税事宜,促进您与我们在税收征纳过程中的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关于您的权利和义务的公告,具体包括14项权利和10项义务,详细内容请您参见我们互联网站或者到各办税服务厅取阅相关宣传材料,谢谢!
@思远
2010-04-06 14:40:47
向华伟副局长提问:我公司取得2009年12月开具的专用发票,请问认证期限为90天还是180天?
华伟副局长
2010-04-06 14:42:2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办理认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办理认证。
@胶南纳税人
2010-04-06 14:32:32
向华伟副局长提问:华局长你好,现在很多省市的纳税人可直接通过当地国税局的网站进行纳税申报。青岛地区还在用“高信软件”进行纳税申报,每年还要支付350元的所谓服务费,可服务态度极差,就连收服务费,也需要纳税人自己送到门上。请问青岛的纳税人什么时候可全部开通青岛国税局外网“我的办税厅”进行纳税申报而不使用中介机构提供的软件?
华伟副局长
2010-04-06 14:42:08
网友您好!目前我市国税纳税人已经可以采取网页申报方式进行免费办理纳税申报.您可以通过青岛国税局互联网站(www.qd-n-tax.gov.cn)“我的办税厅”进行申报.此功能适用于所有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按月或按季申报、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的申报、出口退税申报、财务报表按月或按季上报、重点税源企业报表上报等功能,不收取任何费用。
主持人
2010-04-06 14:27:45
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欢迎来到青岛国税互联网站在线访谈节目。我们今天请来参加在线访谈的嘉宾是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华伟。华局长欢迎您!请先跟我们的网民朋友打个招呼。
华伟副局长
2010-04-06 14:28:36
各位网友,下午好!我是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华伟,非常高兴能够通过“在线访谈”这种形式同大家交流、沟通。借此机会,我首先感谢各位网友、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多年来对全市国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青岛国税局根据“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理念,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不断优化和改进了纳税服务。但在具体工作中,也还存在着诸多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真诚欢迎大家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改进工作,不断提升我们的纳税服务水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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